任珠峰,男,汉族,1970年9月生于新疆石河子市,渠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
现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江西行政学院院长,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2024年9月,任珠峰因在1·24江西新余楼房火灾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履历
1989.09--1993.07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习
1993.08--1999.12 历任中国五金制品进出口公司干部、有色部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5.09--1998.06 在中央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学习,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9.12--2005.05 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矿产部部门经理(其间:2000.12--2002.12 在伦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5.05--2009.03 历任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04.09--2007.06 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行政管理学院财政学专业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9.03--2010.11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0.11--2013.07 中国五矿金融业务中心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更名为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3.07--2018.08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2014年8月更名为总经理助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8.08--2019.01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其间:2018.09--2019.01 参加中央党校第45期中青一班学习)
2019.01--2021.02 中国五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2--2021.0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1.03--2021.11 江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21.11,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现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江西行政学院院长,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21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任珠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21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任珠峰为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任珠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人物事件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佳乐苑沿街店铺地下一层因冷库装修违规动火施工,引发火灾。该起事故造成了39人遇难,9人受伤。
事后,中央纪委对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在该起事故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任珠峰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分管人防部门、联系消防部门的省委常委、副省长,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欠缺,对人防部门排查整顿违法地下室不力、消防部门安全整治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2024年9月,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任珠峰同志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