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是七台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现任市长为张涛。
建置沿革
早在远古商周,七台河地域是肃慎人的领地。肃慎族在汉代改称挹娄,南北朝称勿吉,隋唐改称渤海国。公元698年,创立震国。唐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成立渤海国,成和年间(831年后)七台河市地域属依兰县,古依兰属德里府辖。渤海国被辽朝灭亡后,947年契丹改国号为辽,七台河地域属五国部头城越里吉辖。1115年,金灭辽之战,七台河地域属胡里改路辖。蒙古帝国灭金后,1271年,孛儿只斤·忽必烈定国号为元,七台河地域归胡里改万户府辖。1409年(明永乐七年),七台河地域归属呕罕河卫辖。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七台河地域归属三姓管辖。
1918年(民国七年)9月15日,勃利县公署正式成立,下辖地包括今七台河市一带,上属依兰道辖。1929年,废除道制,勃利县直隶吉林省辖。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地区,1934年(伪康德元年)12月,勃利县划归三江省辖。1943年(伪康德十年)10月,设东满总省,勃利县划归东满总省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勃利县先后属松江省、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辖。1958年,国家开始对七台河煤田大规模开采,勃利县自筹资金修建的全国第一条民办铁路告竣通车。1965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勃利县七台河市镇,建立七台河特区(县级),直属合江地区辖。1970年4月1日,七台河特区改特区为县级市,隶属关系不变。1983年11月,七台河市晋升为省辖市,同时将勃利县和宝清县的宏伟、岚峰两个乡一并划归七台河市辖。2007年12月17日,经省政府批准,勃利种畜场正式划归七台河市管辖。2009年12月11日,勃利县长兴乡划归七台河市新兴区管辖。2022年8月25日,省民政厅批复新兴区设立兴北镇,隶属关系由新兴区划归茄子河区管辖。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区划
七台河市全市土地总面积为6221平方公里,辖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3个区,勃利县1个县,10个镇,8个乡(2个民族乡),220个行政村,20个街道,53个社区。
政府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市商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审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数据局
市政府办公室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民政局
市水务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
市教育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医保局
市司法局
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