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是保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左广。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辖区概况
保山市位于云南省西部,市政府所在地距昆明市498公里,内与大理白族自治州、临沧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毗邻,外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167.78公里,是中国通往南亚、东南亚乃至欧洲各国的必经之地。全市境内东西最大横距198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93千米,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约占92% 。
保山市辖隆阳区、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1区1市3县,共有8个街道、36个镇、32个乡。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39.9万人,有彝、白、傣、傈僳族、回、苗、布朗族、佤、阿昌族、景颇族、满、德昂12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户籍人口数31.62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11.9%。
机构设置
市政府工作机构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