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利平,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于湖北武汉,台湾台南人,台盟盟员、中共党员,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12月加入台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
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职),台盟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全国台联常务理事、副会长。
人物履历
1981年09月至1983年12月 武汉市一轻工业学校日用化工专业学习。
1983年12月至1993年06月 武汉化工厂计划科调度员、计划员、计划科副科长(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10月中南财经学院统计函数专业学习)。
1993年06月至1998年04月 武汉化工厂香皂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
1998年04月至1999年03月 武汉化工厂副厂长、香皂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
1999年03月至2004年02月 武汉化工厂厂长、党委委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10月武汉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4年02月至2007年01月 武汉化工厂厂长、党委书记。
2007年01月至2007年06月 武汉市机电工程学校党委书记。
2007年06月至2012年06月 湖北省台联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其间: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挂职鄂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2年06月至2022年12月 台盟湖北省委会主委、省台联会长(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中共中央党校第9期台籍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2年12月至2023年01月 台盟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湖北省委会主委,全国台联副会长,湖北省台联会长。
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湖北省委会主委,全国台联副会长,湖北省台联会长。
2023年03月至2023年06月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湖北省委会主委,全国台联副会长,湖北省台联会长。
2023年06月至2024年08月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职),台盟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湖北省委会主委,全国台联副会长。
2024年08月-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职),台盟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全国台联副会长。
担任职务
第九、十届台盟中央常委,第十一届台盟中央副主席。台盟湖北省委会第八届(届中)副主委,第九、十、十一届主委。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职),第十二、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十一、十二届湖北省政协常委,十三届湖北省政协委员,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武汉市政协委员。中共湖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武汉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副会长,第十届湖北省台联会长。
任免信息
2022年4月26日至2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湖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江利平当选台盟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2年12月14日,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选举江利平为全国台联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副会长。
2023年1月16日,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江利平为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2023年3月,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江利平同志为十四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2023年6月30日,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接受江利平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席职务。